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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亚星化学双头股东再生变转让股权早被司法冻结

2012-09-10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亚星化学9月7日的一纸权益变动报告宣告着公司进入“双头大股东”时代:大股东亚星集团将持有的亚星化学35%股份中的17.5%,以总价约2.8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盐业集团。此后,亚星集团与山东盐业集团并列成为公司大股东。同时,原来以持股比例17.18%位列第二大股东的嘉耀投资开始接连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亚星化学,淡出意味明显。

  亚星化学9月7日的一纸权益变动报告宣告着公司进入“双头大股东”时代:大股东亚星集团将持有的亚星化学35%股份中的17.5%,以总价约2.83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山东盐业集团。此后,亚星集团与山东盐业集团并列成为公司大股东。同时,原来以持股比例17.18%位列第二大股东的嘉耀投资开始接连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亚星化学,淡出意味明显。

  由于两大股东持股比例相等,对于这种双头模式,多位分析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担忧,金融界首席分析师王桂虎认为,对于上市公司的经营,如果出现双方僵持,并不利于公司发展。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李加楠认为,“双头”战略对上市公司引入资产或重组来说并非上佳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在今年8月2日曾公告,因借款合同纠纷,亚星集团持有的亚星化学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司法冻结的股份,既不允许转让,也无法过户。”有律师对本报记者介绍。而截至目前,记者并未看到上述股权有解除冻结的公告。

  转让股权早被司法冻结

  事实上,除了目前双头股东的格局,亚星化学的股权变动还体现在原二股东嘉耀投资的不断减持上。半年报显示,嘉耀投资持股比例17.18%,当时与大股东亚星集团持股35%相比,差距甚远,然而,随着亚星集团将所持股一拆为二,与山东盐业集团并列大股东席位,双方所持股份比例17.5%则嘉耀投资持股17.18%的差距明显缩小,于是,在发布大股东变为双头的同日,嘉耀投资开始不断减持公司股份。

  8日,亚星化学公告称,嘉耀投资再次减持公司350万股,减持后,公司持股比例降至15.12%,对于未来是否继续减持,公告未予说明。

  值得注意的是,查阅此前的公告可以得知,在今年7月,亚星化学曾公告称,因金融借款纠纷,山东省人民法院冻结亚星集团持有的公司17.57%股份,约5547万股;随后公司再次发布公告,称8月2日收到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上海市人民法院冻结亚星集团持有的5500万股,冻结股份占总股本的17.43%,冻结日自2012年8月2日起至2014年8月1日,同时冻结亚星集团持有上市公司5547万股,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7.57%,冻结期限为两年。

  既然亚星集团持股已经冻结,而有律师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司法冻结的股份并不允许转让,也不能过户,则公司此时将一半所持股份售出是否另有它因就显得尤为醒目。

  “一山二虎”弊端难根除

  亚星化学主营业务为氯化聚乙烯、烧碱等,受累于目前化工行业的景气度偏低,亚星化学近来业绩并不理想。中投顾问化工行业研究员李加楠介绍,公司目前除烧碱之外,主导产品氯化聚乙烯、盐酸、ADC发泡剂的价格都出现了下滑的状况,其中,烧碱的价格增幅也有所下降。

  除了主业所处环境恶化,更受投资者关注的是,上市多年以来,亚星化学与大股东之间的关联占款等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根本解决。今年6月,基于亚星化学与大股东之间混乱的账务往来,证监会下发了处罚通知,而早在此前,由于同类问题,亚星化学曾被证监会多次下达处罚或调查通知。

  如果此次股权变动,能一扫此前的弊端,自然是投资者乐于见到的事情,然而,从多位分析师的角度来看,却并非如此。李加楠认为,这种“一山二虎”的经营模式,利的方面,经营不善的企业借用入驻企业在资金实力、现代化管理体制上的优势对企业进行重组,从而达到扭亏为盈的效果;弊的方面,两大股东如果在管理决策上行动难以达到协调,互相掣肘,将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工作效率,不利于公司发展。

  对此问题,金融界首席分析师王桂虎也认为,目前公司的双头格局,并不利于解决此前亚星化学与大股东关联占款不断的事项,而且很难在实质上改变公司的状况。

  基于这些考虑,李加楠认为,此次股权变更“从根本上改变亚星化学现状比较困难,因为目前以亚星集团前任董事长陈华森为首的原管理层手中还握有超过40%的亚星集团股份,山东盐业能否全盘接手,还需博弈”。

  未来12月不重组

  不过,亦有业内人士认为,从股权变动书显示的内容来看,山东盐业此次入主亚星化学,临危受命意味明显:股权变动书称,亚星化学在2011年度、2012年1-6月份的经营过程中发生较大亏损,凭借其自身能力难以走出目前的困局,后续经营存在不确定性。盐业集团在资金实力、资产结构、投融资能力方面均有优势,完成股权划转之后,通过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帮助亚星化学摆脱财务困境,提升产品盈利能力,尽快扭转亏损局面。

  这使得业界生出许多猜想,例如:山东盐业集团是否会为亚星化学注入优质资产等。但是,股权变动书所示的内容却打消了种种猜测:盐业集团不准备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并且将以提高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等方式发展上市公司的现有主业;而且,盐业集团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资产和业务进行处置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李加楠分析,山东盐业若真能实际操作重组建构方案,对亚星化学来说是极大的推动。山东盐业既是企业也是管理机构,一方面,拥有国家政策支持和现代化管理体制两大优势;另一方面,山东盐业曾与亚星化学有过合作关系,对企业实际情况也有所了解,实施重组方案可行性较强。但是,如若下半年其经营资产状况还难以改善的话,全年亏损在所难免。

  双头格局短期难改变

  而对于上述种种承诺,有业内人士认为,山东盐业集团的“按兵不动”,或许是基于双头股东持股比例相当等因素考虑,而股权变动书中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制定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亚星化学股份的计划”,也让业内人士猜测,或许这意味着双头股东格局不会呈现太久时间。

  对此,李加楠认为,亚星化学目前困境重重,“双头”格局短时间内不会变更。但是,“一山二虎”现象在上市公司中一般并不常见,如果一方只坐享分红,不在管理上插手,便可以保证两者行动一致,不会出现掣肘。但是,大多数情况下都会出现僵持局面,必然发生股权之争,胜负之分只是时间和实力问题。

  金融界首席分析师王桂虎则认为,考虑到股权和公司经营管理问题,一方迟早是要退出的,亚星化学出现并列大股东,双方出资比一样,说明双方势均力敌,这样一来,将无人对上市公司形成绝对控制,可能内部管理也因此有所掣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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