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农药 四川

四川制定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和抽查实施方案

2009-02-12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为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农药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农业部2009年农药监督管理年的要求,四川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2009年四川省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案和农药市场监管抽查实施方案。

  市场监督管理提出了5项具体工作任务。

   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对重点农药产品实行严管。把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等农药作为监管重点品种,将农药监管的重点放在大力发展特色效益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农药零售门市,特别是茶叶、蔬菜生产基地的农药零售门市,严查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以及在登记产品中掺杂其他有效成分甚至高毒剧毒农药的严重违法行为。

  认真清理农药经销商的经营资格。重点检查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的批发大户以及各种挂靠、承包、代理、分销单位或个人,对其经营资格、个人资质和经营的农药产品进行备案,完善台帐,建立追溯制度。

  加大农药产品质量抽检力度。科学制定抽查方案,进一步做好质量抽检与依法查处的衔接,确保抽检与取证同步,公布结果与依法查处同步。

  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一是严格办案。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照规定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送、以罚代刑”的现象。二是建立跨区域案件报告制度。对于查获的跨县(区、市)或市、州的案件,各级农业部门必须及时逐级上报,由上级农业部门组织彻查制假售假源头。三是建立案件督办制度。对于涉案金额较大、范围较广、跨区域的案件以及上级交办的案件,要落实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督办并及时上报查处结果。

  加大培训力度。将农药管理六项新规定作为对经销商进行培训的重点,利用多种新闻媒介和采用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科学合理使用农药知识培训,也可组织有条件的定点农药市场开展放心农药展销,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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