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化工品 倾销

化工品面临国外倾销 国内企业主动“自卫”

2009-01-07 中国化工投资网
 

  在需求下降、价格狂跌的严酷形势催逼下,国内化工企业如今还要面对来自外资巨头的倾销威胁。本报记者近日从业内了解到,有机化工原料、合成树脂等化工品目前的确面临国外的倾销。为此,国内企业已纷纷递交反倾销调查申请,借法律武器主动“自卫”。

  “近期,韩、美等国和中东地区的厂商,为转移国内危机,纷纷把目光瞄准中国,以极低价格倾销其有机和合成树脂产品,严重干扰了国内市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一位高层在日前召开的行业经济形势分析座谈会上披露了这一动向。

  据介绍,外资在华倾销的撒手锏就是远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以10月底的线性低密度聚乙烯为例,其国外报价折合人民币约为8511元/吨,比国内市场价格低了789元/吨。同时,聚丙烯国外报价7234元/吨,比国内价格低1366元/吨。

  海关数据显示,10月份丙烯进口均价为1126.5美元/吨,折合人民币(按1∶6.8)比国内市场均价低约3540元/吨;乙二醇进口均价为814.6美元/吨,折合人民币比国内均价低3381元/吨;己内酰胺比国内价格低约2600元/吨。

  另一位接近商务部的权威人士透露,从今年6月份起,商务部就陆陆续续收到一些反倾销调查的申请,而10月份以来,申请有增多的趋势。

  “到目前为止,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已被初裁认定为反倾销,丙酮则已被终裁。此外,1,4-丁二醇、己二酸等三大类化工品已获反倾销立案。另有五类化工品,包括邻苯二酚、苯酐、丁苯橡胶、聚氯乙烯、TDI等则进行了期中复审。”上述人士透露说。

  《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87号》显示,调查机关初步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存在倾销,中国国内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务部公告2008年第40号》则显示,经过调查机关最终裁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8年6月9日起,对原产于日本、新加坡、韩国和台湾地区的进口丙酮征收反倾销税。

  “但由于有些反倾销调查尚未定论,因此尚不能判断整个市场已经存在倾销威胁。”上述人士表示。

  他认为,目前这种情况与国际油价下跌、全球经济危机有一定关联,但并不完全肇因于此,因为一些反倾销申请早在6月和8月就已提出来了。在目前态势下,化工企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努力降低成本,才能避免受到这种倾销行为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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