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排污

中国化工企业排污权进入有偿时代

2008-09-05 中国化工投资网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江苏省政府近日在无锡市举行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启动仪式,沿太湖的苏州、无锡、常州、南京、镇江的5家排污企业,当场与沿湖5市环保局签订了共计购买817吨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指标的申购合同。这5家企业将以每吨COD4500元的价格,向当地财政部门支付295万元的有偿使用金。

    未来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将向全国更多地区推广,这标志着环境资源无偿使用时代即将结束。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总量控制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等排污管理制度,企业只要拥有排污许可证,在核定的排污量范围内,就可以无偿取得排污权。同时由于排污费征收标准和超标排污处罚标准偏低,一些企业只要缴纳排污费或超标排污罚款,就可以排更多的“污”,造成排污企业宁愿被罚款也不愿进行环保改造,一些排污大户甚至在资金预算中就专门列出了超标排污罚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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