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化工

中国东盟化工领域合作潜力巨大

2008-09-11 中国化工投资网
 

    随着自贸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东盟很有可能在未来成为我国第三大贸易伙伴,由于东盟国家经济结构与我国有较强的互补性,特别是在化工等行业有很强的互补性和发展空间,因此,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化工领域将蕴涵广阔的发展和合作前景。

     据悉,中国与东盟国家的自贸区投资谈判已取得了积极进展,目前7000多种税目的商品都已经降税,预计2010年基本上实现免征关税,达到双方自贸协议的要求。中国与东盟的贸易额已达到我国对外贸易总额的10%,东盟已成为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今年1~6月,双方贸易额达1158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8%,超过中美贸易12.6%、中日贸易17.9%的增速,其中化工产品占较大份额。

    东盟是东南亚国家联盟的简称。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8月28-29日,马、泰、菲三国在吉隆坡举行部长级会议,决定由东南亚国家联盟取代东南亚联盟。近几年来,我国同东盟关系顺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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