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磷产品 出口 关税

我国磷产品出口将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2008-05-21 中国化工投资网
 

  继4月份对磷肥等化肥产品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后,财政部19日宣布,根据国务院决定,将自2008年5月20日起至12月31日止, 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磷产品,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完税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的特别出口关税。

  根据财政部通知,此次调整涉及天然磷酸钙、天然磷酸铝钙及磷酸盐白垩(磷灰石除外)、磷灰石和黄磷(白磷)等多种磷产品,其出口关税将分别由目前的10%和20%,变为调整后的110%和120%。

  财政部4月中旬曾宣布,自2008年4月20日至9月30日,对所有贸易形式、地区、企业出口的化肥产品及部分原料,在现有出口税率的基础上,以出口价格为基础,加征100%特别出口关税,其中磷酸的出口税率由零增加为100%,磷肥的出口关税由30%变成130%。

  统计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国内化肥产量增速趋缓,但化肥、磷矿石等出口增长势头依然比较强劲。分析人士认为,此次加征磷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旨在抑制相关产品出口的过快增长,满足国内生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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