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化肥

黑龙江四项措施严控化肥价格

2008-11-11 中国化工投资网
 

黑龙江省物价局从去年末、今年初以来,对化肥价格监管工作做了全面部署,控制化肥价格过度上涨,努力把黑龙江省化肥价格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想尽一切办法确保农民少花钱。

 

省物价局出台了四项调控措施。一是严格控制化肥出厂价格。黑龙江省生产的尿素出厂价格一律控制在上年水平,不做调整。在制定复混肥出厂价格时,从严审核成本,黑龙江省制定的复混肥出厂价格普遍低于外省。

 

二是严格控制化肥经营环节的流通秩序。规定化肥在省内经销一律以出厂价为基础计算,同城不得二次批发,异地不得进行三次批发,坚决堵死不法经销商钻多次转手加价倒卖谋取不法利益的可能。

 

三是以县为单位,在全省范围内对化肥销售价格实行审核登记备案制度,从严审核本辖区化肥销售价格,凡超过规定差率的,只能按本地区合理的费率予以登记,对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认可。

 

四是适时启动全省化肥干预措施。省物价局将密切关注化肥生产、供应、储备及价格等情况,当化肥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在全省统一部署,统一行动,实行联动的方式加以干预和调控,并已制定了相应的预案。

 

与此同时,各级物价部门加大市场价格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所辖地区的农资大市场、集散地、经营网点化肥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

 

为引导和调控黑龙江省所有复混肥市场销售价格,省物价局将对省管价的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倍丰”、“丰收博士”、“施美瑞'”牌复混肥,在充分考虑国家规定经营费率的前提下、采取公布“建议零售价格”的方式向全省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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