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废油

废油井或滋生腐败 民资采油应予合法规范

2010-10-14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新36条”中,内容之一就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

  文/中投顾问

  今年5月,国务院出台鼓励民间资本投资的“新36条”中,内容之一就是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油气勘探开采领域。但由于石油勘探开采的高技术含量、高投资风险,使得民间资本不禁望而却步。然而日前《21世纪经济报道》关于胜利油田民间油老板投资开发废油井的报道,或能够给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勘探开采领域以启示。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周修杰指出,高成本、低采收率的老油井被大型石油企业弃采而成为废油井在业内是正常的事,因为这样的油井投资回报率大大降低。在中石化、中石油这样的企业看来,废旧的老油井投资成本太高,投资收益却有限,再投资已不划算。有数据显示,国内一些开采成本高于4.5美元/桶的油井就成为中石油弃采的对象。

  对于这些低采收率的废油井,中石化胜利油田则是将其通过一定套路承包给私人油老板,由其自行开发。在中石化看来这些食之无味的“鸡肋”,到了私人油老板手中却成了发财致富的工具。当然,私人油老板承包这样的废油井也要承担巨大的风险,一旦承包的油井采不出油,也将面临巨大损失。并且,油老板还要对油田管理各方打点好关系,他们的承包行为也只能处于“灰色”状态,摆不上台面。

  以胜利油田为例,整个油田的废井数量就达4000余口,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即使其采出率不超过10%,每口油井日产原油仅在2吨左右,但所有废油井的产出量仍然是相当可观的,仍具有一定开采价值。并且私人油老板接手后,还有可能对采油设备进行更换,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进行生产,以进一步提高采收率。
 
  中石油前资源局局长、石油油田专家查全衡认为应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低品位”废油井的开发,周修杰对此深以为然。周修杰认为,对于这些投资废油井开采的个人或民营企业,应予以统一管理,规范其开采行为,在其保证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使这些民间资本光明正大地进入“低品位”油田及废油井开采领域。这样不仅能实现我国石油资源开采的最大化,对我国石油勘探开采形成补充,也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实际措施。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认为,国家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民间资本投资开采废油井以合法身份地位,使其能够走上前台,摆脱尴尬状态。否则,私人油老板对废油井的无序开采不仅可能造成油田开采的混乱,浪费资源,更重要的是容易给相关利益方一定寻租空间,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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