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紫金 矿业

紫金矿业完成整改 环境赔偿当完善

2010-08-26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截至8月25日,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污染源铜矿湿法厂遗存的工艺水(含铜酸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已基本完成,这意味着紫金矿业全部污水处理已基本完成,将迎接福建省有关部门的检查,但预计该厂年内不可能恢复生产。

  文/中投顾问

  截至8月25日,紫金矿业污染事故污染源铜矿湿法厂遗存的工艺水(含铜酸性溶液)无害化处理已基本完成,这意味着紫金矿业全部污水处理已基本完成,将迎接福建省有关部门的检查,但预计该厂年内不可能恢复生产。

  中投顾问环保行业研究员侯宇轩指出,紫金矿业污染事故发生以来,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各级官员受到相应不同程度的处理,但对污染事故受害最深的当地渔民与居民来说,他们受到的补偿仅仅停留于表面,深度补偿或将难以实现。紫金矿业铜矿湿法厂的整改重建将经过相关部门严格建议改成:审查、评估及项目验收,或许是“心有余悸”,相应的审核措施较为严格,这也正好对其它新建或整改项目敲响了警钟。

  当前中国环境污染事故处罚体系的建立并不完善,相应的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到最后通常都不了了之,特别是环境受害者不断遭遇索赔难,在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的支撑下,理赔难以深度进行,甚至受害者的基本权利都难以保障。因此,当前环境安全事故的赔偿责任体系的建立亟待加快,这不仅完善了环境事故的后续处理,同时,能够逆向刺激环境事故的发生源,减少环境事故的发生。

  据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环保产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2009年紫金矿业净利润超过35亿元。据初步统计,此次紫金矿业的污染事故将使紫金矿业铜产量缩减至少6500吨,加上其他的各项赔偿条款,紫金矿业将至少面临4亿元损失。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当前环保产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成长的高峰期,但环境污染事故却频频爆发,这其中暴露了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治理等各方面都存在着或多或少的缺陷,因此,不断加强环境法体系的完善将是后期环境工作的重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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