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民资 商贸物流 细则

【北京商报】民资进商贸物流静待细则

2010-05-25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新“非公36条”进一步强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2009年3月,物流业作为第十个产业挤进“十大产业振兴规划”。时隔一年,新“非公36条”进一步强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贸流通领域。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商贸流通是新“非公36条”新增的鼓励和引导民资进入的领域,5年前的“非公36条”虽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但商贸流通不在其中。

    连续两个利好政策表明,现代物流业的重要性已得到决策层的高度认可。但政策的出台并没有激发民营物流企业太多热情,业内人士担忧,如果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一样,没有后续实施细则出台,新“非公36条”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

    物流民企多而不强

    尽管从物流业甫一发展,民资就一直存在,但规模小、实力弱,成为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继续发展的最大问题。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民营物流企业约占企业总数的六成以上,但并没有形成像中邮物流、中铁快运、联邦快递这样的大公司。在2007年中国最具竞争力的50强物流企业中,仅有14家民营物流企业入选。而物流企业中,资产总额不到5000万元的企业占29.63%。

    此外,多数民营企业还处于传统的运输和仓储阶段。在民资最为活跃的低端快递领域,由于存在恶性价格竞争,其生存环境也不容乐观。

    随着我国制造业和分销产业快速发展,传统物流迫切需要向现代物流和专业物流转变。业内人士认为,作为一项基础工程,物流业是整个社会的应用平台。民资进入现代物流行业,迫切需要具体操作政策的引导,“要给民资一个确切的入口”。

    民资入商贸物流方式需明确

    与《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不同,新“非公36条”侧重商贸物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商品批发零售、现代物流领域;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为民营物流企业承接传统制造业、商贸业的物流业务外包创造条件”。

    中投顾问流通行业研究员黎雪荣分析,这一表述指明了政府层面对物流业未来发展的政策方向,这些正是发展物流业所需要引导和扶持的地方。但最终效果如何,还要看能否在操作层面得到具体落实。

    “物流业是一个高投入、低产出的基础行业,国家鼓励民资进入商贸物流行业,肯定会给市场带来好的影响,但关键是要明确民资进入物流企业的方式。”快行线食品物流董事长刘培军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风投资金关注专业物流领域,但商贸物流业需要持续的资金投入,对引资还比较谨慎。

    一位长期从事商贸物流业的人士告诉记者,发展商贸物流需要企业持续的设备和管理投入,“一个健康稳定的市场环境和政策导向非常重要”。

    民资物流亟须“减负”

    相对于产业规划,现实困难是民营物流企业关注的焦点。税负过高、融资困难、信息化水平低,极大削弱了民资的活力和竞争力。

    部分民营物流企业管理人员表示,最希望政府在税收、融资方面给予相关扶持,帮助物流企业引进先进技术,改善物流设施等。如在燃油价格提高时,对物流企业给予阶段性补贴,为城市配送车辆进城通行停靠和装卸作业提供便利等。

    目前,公路、铁路、航空运输的垄断局面使物流运输费用居高不下,加之仓储土地使用权的高成本,限制了多数民资物流的发展。而新“非公36条”允许民资进入交通运输以及基础设施领域的建设,或许一定程度上能够增加物流行业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发展,缓解物流行业长期以来“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

    专家指出,如果民资进入铁路、公路、航空等基础垄断行业,就能大大减少物流企业在运输方面的成本。不过,这在很大程度上仍取决于新“非公36条”能否真正激发民营资本的活力。

  原文发布地址:http://news.163.com/10/0525/02/67GC47LL00014AED.html (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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