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塑料制品 出口

宁波口岸首月塑料制品出口量价齐增

2009-04-14 中国化工投资网
 

   据宁波海关统计,宁波口岸1月份塑料制品出口6.1万吨,比08年同期(下同)增长11.5%,价值1.6亿美元,增长18.2%,出口平均价格为2,693美元/吨,增长6%。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一般贸易为主要的出口方式。1月宁波口岸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塑料制品5.1万吨,增长20.5%,占出口总量的83.1%。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1万吨,下降18.7%。

  二、美国、欧盟和日本为主要的出口市场。1月宁波口岸对美国、欧盟和日本分别出口塑料制品1.97万吨、1.68万吨和0.3万吨,分别增长16.9%、6.8%和5.1%。三者合计占出口总量的64.6%。

  三、私营企业为出口主力军。1月宁波口岸私营企业出口塑料制品3.6万吨,增长20.7%,占出口总量的59.8%。

  08年10月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11月1日起,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其中,部分塑料制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这对处于金融危机下的塑料制品企业无疑是一大利好,一方面可以扩大企业的利润空间,另一方面可以缓解部分经营困难企业的成本压力,成为宁波口岸塑料制品出口的催化剂。

  尽管如此,国内塑料制品行业仍然存在着四大制约因素,如果不设法解决,国家政策扶持的效果只能成为昙花一现,塑料制品出口的道路还会变得曲折:

  一是国内塑料制品以廉价、高消耗、污染大的产品为主。国内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多以生产廉价、高消耗、高污染的产品为主,一方面会浪费原材料,徒增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较大的压力。

  二是部分产品质量差,有损国际形象。在金融危机影响下,塑料制品企业经营压力巨大,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不惜放弃质量标准,在原料上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严重影响了合格产品的销售,极大破坏了我塑料制品在国际上的声誉。

  三是相关标准滞后。国内生产的塑料食品包装和容器中,部分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DOP增塑剂。由于国内现行的法规中尚未明确食品容器中增塑剂的最大允许量,但欧美日韩等国已纷纷出台标准和法规,在食品包装、医疗用品等与人体接触的制品中禁用有害的DOP增塑剂,并用柠檬酸酯类、环氧酸酯类等安全环保增塑剂作更新替代产品,这将可能引发国内塑料制品对上述国家出口受阻。

  四是品牌意识薄弱。目前国内塑料制品行业鲜有名牌产品,多数企业通过替国外企业代工生产,赚取微薄的加工费。即使是自主生产的产品,在技术含量和设计上也不如国外企业,缺乏产品竞争力。

  为此,海关建议:一是调整出口产品的结构,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由量的扩张转变为质的提升;二是加强国内对塑料制品的质量管理,避免因质量问题破坏中国塑料产品在国际上的形象;三是在技术更新和产品设计上多下工夫,创建有特色的名牌产品;四是完善相关行业标准,与国际接轨,引导企业更新安全环保增塑剂,减少出口受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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