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塑料袋 国标 生产商

塑料袋国标对生产商影响不大

2008-02-20 中国化工投资网
 

  塑料购物袋将于6月1日起有偿使用,同时停止生产使用超薄塑料袋。春节期间,一则信息再次引起人们对塑料袋的关注——国家标准委出台首个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3月4日。塑料购物袋制定国家标准,将给生产厂家带来什么影响,近日,北京塑料厂的刘工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标准的制定对生 产厂家来说是件有益的事情。特别是按照标准生产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塑料购物袋对生产企业影响不大,只需对生产工艺稍作调整即可达到要求。

  据了解,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委和中国轻工业联合会完成。其中规定,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必须≥0.025毫米。颜色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用塑料购物袋应为本色。外观上,不允许出现气泡、穿孔等瑕疵。

  在食品安全方面,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必须标有“食品用”字样;在使用安全方面,塑料袋必须有安全性说明和警告语,如“为了避免和防止窒息等危险,请远离婴儿和幼儿”等;在环保方面,塑料袋必须标有“为了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请多次使用”文字。同时,还应明确标识生产厂家名称,明确标识公称承重,单位为千克。

  刘工程师表示,“即将实行有偿使用塑料袋,对企业来说是个好消息。”据刘工介绍,他们企业专门利用淀粉、纤维素等天然高分子材料生产环保塑料袋,其生产过程也大大减少了二氧化碳的排放量。现在国家明确提出“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那些生产技术不达标、产能有限的塑料袋生产厂家最终会减少。他希望和更多的生产厂家一起,生产出耐用、易于回收的塑料购物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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