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战略石油 商业储备

国内战略石油应列入商业储备范畴

2007-09-29 中国化工投资网
 

    经过多年筹备,现时中国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正在进入加速推进阶段,除了总投资的增加,还有即将成立的国家石油储备中心。 

    作为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国,中国对于以石油为主的能源储备怎么重视也不过分。随着中国石油对外依存度持续上升,石油安全问题已非常严重,部分专家预测今年石油对外依存度将突破50%的警戒线。所以,对我们来说,及时和有效地建立石油储备已经刻不容缓。

    而石油储备,对当今世界的较为发达的国家本是应有之备。

    早在1975年,美国国会就通过了《能源政策和储备法》,授权能源部建设和管理战略石油储备系统,并明确了储备的目标、管理和运行机制。而实际上,石油储备的建立非短期所能为。即使是实力雄厚者如美国,整个石油储备的建立过程由开始到完成也耗时了近10年。现时石油储备的日常管理则由能源部专设的办公室负责。20世纪50年代,日本的有关法律规定了企业的石油储备义务。1974年日本加入国际能源机构后,建立了政府石油储备。日本通产省是石油储备的管理机构。管理方式分为通产省资源能源厅、国家石油公司、核心石油公司、国家储备公司等四级管理。“9•11”事件后,韩国专门成立了一个特别小组重新审定战略石油储备政策。目前韩国国家石油储备保持在相当于75天消费量的水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国家目标的石油储备也不应该由行政部门垄断,而是应该更加充分地发挥社会的作用。

    最近国家审计署指出,发改委具有项目申报、概算审批、投资安排、建设管理和建成后运营管理等多种职责,不利于实行公司化管理,不符合政企分开原则。可谓一语中的。
    有中国石油问题专家曾经建议,石油储备体系实际上包括战略储备和商业储备,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石油储备体系,才能切实提高国家应对石油供应中断和石油市场剧烈波动的能力,而中国的战略石油储备刚刚起步,商业储备基本上还是一片空白。

    笔者通过观察看到多个行业政企混杂的弊端,深感在加快落实石油战略储备计划时,必须注意建立相应的战略储备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框架,包括尽快制定和颁布石油法和石油储备法。

    例如,美国的石油储备分为两个层次:政府战略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由于进口依赖度相当高,美国对石油储备备加重视,并主要着眼于政府直接掌握的“战略石油储备”,美国政府战略石油储备规模居世界首位。目前,全美国的石油储备相当于150天的进口量,政府储备为53天的进口量,仅占1/3,企业石油储备远远超过政府储备。这两个体系相对独立,企业储备完全市场化运作。日本、德国和法国的石油储备体系则采用三个层次:政府储备、法定企业储备和企业商业储备。法定企业储备是法律规定的企业储备任务,政府对法定储备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 

    另外有关石油储备的资金来源也需要通盘考虑。美国战略石油储备的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拨款。日本石油储备的绝大部分资金来源是石油税,从1978年起,日本开始征收石油税,对原油、各种石油产品、油气以及液化天然气征税,此项收入几乎全部作为石油储备基金。政府建立石油专门账户,通过征收石油税筹集储备资金。政府为法定企业储备提供低息贷款、加速折旧等政策。法律规定以外的企业商业性储备则由企业自理。德国政府战略储备由联邦财政支付,其他石油储备费用来自银行贷款和消费者交纳的储备税。

    那么中国建立石油储备,是否应该根据国情作出更为合理的安排?笔者以为税负似乎应该更多来自于一些大排气量和奢侈品牌汽车的消费。  

 
相关报告
 
相关新闻
 
【研究报告查询】
请输入您要找的
报告关键词:
0755-82571522
 点击展开报告搜索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