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深圳 塑料袋 使用费

深圳将对塑料袋征使用费

2007-11-05 中国化工投资网
 

  大型商场、超市使用的塑料袋占全市七成左右,政府将推动限制使用塑料袋,推广环保购物袋。

  针对今年“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提出的控制塑料袋和设立“无塑料袋日”的建议,市环保局近日答复时透露,深圳将研究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和征收方式。

  商场超市塑料袋用量超七成市环保局介绍,根据统计,深圳大型商场、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所占比重约是全市总量的七成,是塑料袋消耗的主力军。

  市环保局表示,深圳将成立贸工、发改、工商、环保、技术监督、城管等部门共同组成的试点工作小组,选定万佳商场、天虹商场、沃尔玛、岁宝百货、新一佳商场、人人乐百货等大型商场作为试点对象,推动这些商场和超市自主限制塑料袋的使用,宣传、推荐使用环保购物袋,以此来带动消费者减少使用塑料袋。

  塑料袋生产企业可获补贴市环保局表示,目前我国法定的排污费征收对象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对消费者不征收排污费,排污费并不包括塑料袋收费内容,所以,对塑料袋有偿使用法律依据不足。但是,该局又表示,由于滥用塑料袋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问题,需要政府以行政收费或押金制度等经济手段干预,强制要求生产者、消费者承担相应的社会成本,因此,对塑料袋收费是必要的。市环保局透露,将尽快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塑料袋收费的可行性、征收方式以及费用的使用等问题。

  此外,市环保局还表示,将研究和推动相关的财政补贴政策,改善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环境行为,将实施清洁生产、环保型的包装材料企业列入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支出范围,引导和鼓励生产成本低、无污染的包装材料技术在市场上推广。

  据了解,深圳各主要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均回收塑料袋,按照规定,经市贸工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联合认定后,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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