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塑料制品 “绿色”

塑料制品厂商只有取道“绿色”

2007-11-30 中国化工投资网
 

    商场如向顾客无偿提供塑料袋,今后可能被处以5000元至5万元罚款——近日,深圳市公布的一份环保条例草案,引起业界高度关注。有关专家表示,如果国内塑料制品企业不在塑料袋可降解和回收上下功夫,深圳的做法一旦得到更多城市效仿,将意味着更多企业被淘汰出局
   
    近日,深圳市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条例》规定,深圳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如果经营 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者购物篮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业内人士表示,不可降解的塑料袋一直是造成白色污染主要根源,随着“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政策的加强,各地开始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白色污染。对于占据塑料制品行业65%%利润总额的中小企业来说,商场和超市提供的免费塑料袋在不少企业的生产中占具相当比例,深圳的做法使这些企业痛失“免费午餐”。

    塑料袋有偿使用渐行渐近数据显示,超市塑料袋的用量非常惊人。在北京,联华超市每年都要采购3.9亿只各种规格的购物袋;华联超市每月购物袋消耗量则高达600万只;天客隆在北京的20多家店,平均每家店日均消耗塑料袋都超过1万个。北京市环保局固体废物和噪声管理处处长王大卫称,北京市民购物使用塑料袋的数量基本是人均一天一个袋。

    由塑料袋造成的白色污染对环境的危害日益严重,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尝试使用各种方法减少“白色污染”的危害。目前,上海、青岛等一些城市已开始逐步实行超市塑料袋有偿使用,对每个塑料袋收取1角到5角不等的费用,而这些城市在塑料袋垃圾的控制上已初见成效。在香港,一些大型超市则采用奖励的方法:市民若主动不使用塑料袋,则由超市从购物款中返回0.1元给顾客。

    对购物塑料袋进行收费,也并非国内首创。在爱尔兰,对每只塑料袋征收15欧分税款,税收全部纳入环保基金,此举使该国塑料袋用量骤减90%。同样采用征税手段的还有美国旧金山。在德国,商场、超市都备有塑料袋,但都是收费的,且价格不菲。而韩国也早于1999年开始实行塑料袋收费制,用量骤减60%%。

    “不可降解”惹的祸

    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十大塑料制品生产和消费国之一。塑料袋的生产和消费在其中占据相当比例。调查显示,深圳商场和超市消费的塑料袋占深圳市塑料袋消费总量的70%%。采取塑料袋收费制度,无疑将使塑料袋的用量大大减少。然而这也直接触及到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神经。

    在9万家国内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当中,规模以上企业仅占1/10。有相当数量的塑料制品企业技术装备落后,产品档次低,缺乏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产品。其中,不少企业生产的塑料袋都是不可降解的。据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且严重污染土壤,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潜在危害。

    由此,“绿色”可降解塑料袋成为塑料制品业新的研发方向。国家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专家告诉记者,大多数可降解塑料袋的化学成分是“淀粉改性聚烯烃聚乙烯”,含淀粉在90%%以上。结束其正常使用寿命后,再经过半年到1年时间就可以完成所有降解过程。而在塑料中的淀粉分子降解或灰化后,形成二氧化碳气体,不会对土壤或空气产生毒害;同时淀粉是可再生资源,对资源的节约也有很大作用。

    虽然这一技术已应用于国内一些塑料制品生产企业,但是始终未得到有效推广。据介绍,可降解塑料袋的成本相当高。由于可降解塑料的强度较低,为了达到同样的承重量,它要比普通塑料袋加厚加粗,而可降解塑料的价格本身又要比非环保塑料至少贵1/3,企业的生产成本无疑要加大不小。如果一个中型超市每天要消耗掉近1万只塑料袋,按每只0.3元计算,一年就要增加100多万元的支出。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可降解塑料袋的生产成本较高,但是由塑料袋造成的白色污染的治理成本更高。随着“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政策的进一步加强,对白色污染的治理的手段也将更加严厉。塑料企业不能只图眼前利益,应加大塑料降解技术的研发,寻找新的可替代原料,尽快把环保塑料袋的生产成本降下来,否则,若继续延续以往低质低价不可降解塑料袋生产,深圳的做法将被越来越多城市所效仿,淘汰必将是企业最终的命运。

    回收也是个问题

    统计显示,2007年1—7月,我国塑料制品小型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2864.27亿元,同比增长32.1%%;工业销售值2795.59亿元,同比增长31.5%%。由于小型企业数量众多,工业总产值和工业销售值的绝对量也远远超过大中型企业,超过塑料制品行业利润总额的65%%。虽然中小塑料企业数量庞大,但是由于受资金、技术、管理的限制,其对于塑料袋的回收几乎没有投入。

    有关专家认为,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白色污染问题,因为白色污染的关键不在于商家和消费者,而是生产者。根据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谁生产产品,谁就必须承担产品回收的责任。而在我国,几乎都是只生产不回收的企业。

    据了解,日本塑料袋的使用比我国有过之而无不及,却鲜有污染。除去其推行“绿色”塑料袋外,更重要的在于其密集、完备的回收设施以及有效的垃圾处理方式。

    以国际社会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的主流思路:源头控制减量、促进回收利用、局部实行限制、鼓励发展替代,可以说,国内有关部门对塑料制品企业的管理方式和手段的滞后,也是造成白色污染泛滥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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