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取消免费塑料袋” 配套措施

“取消免费塑料袋”须有配套措施

2007-11-19 中国化工投资网
 

    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提出: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制度。如果经营者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或者向消费者销售塑料购物袋时,没有同时提供可反复使用的环保购物袋或购物篮,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超市取消免费塑料袋,作为减少“白色污染”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利国利民的好处,大家都能理解。但上海等大城市多年前就试过取消免费塑料袋,因消费者感到购物不方便,商家担心影响自己的竞争力,都未能坚持下来。可见,培养大家的环境和生态友好意识,改变人们的购物习惯,光靠一道禁令或经济处罚不行,还要有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

  国外治理塑料袋等“白色污染”的主流思路是4R,即源头控制减量(reduce)、促进回收利用(recycle)、局部实行限制(restriction)、鼓励发展替代(replace)。其中,包括立法和收费。如孟加拉规定,进口或销售塑料袋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塑料袋用量随即减少了90%;韩国实行购物塑料袋收费,用量减少60%。

  但更为普遍而有效的措施是“鼓励发展替代(replace)”。如:日本超市在入口处悬挂着“全球气候正在变暖,为保护环境,请使用自己的购物袋”,倡导顾客自己携带购物袋;超市在入口或出口处单独设置一个购物袋货架,这些购物袋售价很便宜,可以反复使用,折叠后小似钱包,精致美观,而且,购物袋破损后,可到超市免费更换。在收款时,收银员会问顾客是否需要塑料袋,如顾客不要,收银员会对顾客鞠躬说“非常感谢”(精神激励),同时推出物质奖励,如顾客一次不用塑料袋,就记一分,集满一定分数后,可在超市换取一定金额的商品。有的超市干脆从不要塑料袋者的购物款中减掉少许钱。

    有关管理部门和发塑料袋的单位若从中得到启示,在提倡、奖励、引导、替代方面多动脑筋,就能在减少塑料袋、消除“白色污染”上发挥更大的作用。当然,我们每一个人也应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尽可能少用塑料袋。毕竟,生态状况与我们每一个人都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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