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词:煤炭 矿业权

黑龙江煤炭矿业权审批改革试点启动

2010-12-29 中国化工投资网
 
中投顾问提示:近日,《黑龙江省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黑龙江省将全面开展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受理、审查、配号、发证等审批等级和出让管理工作,切实推行国家的相关试点工作。

  近日,《黑龙江省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正式出台,黑龙江省将全面开展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受理、审查、配号、发证等审批等级和出让管理工作,切实推行国家的相关试点工作。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任浩宁指出,今年10月19日,国土资源部发出通知提出,拟在黑龙江、贵州、陕西3省试点开展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试行有计划的投放煤炭矿业权的制度。而近期黑龙江省出台具体的实施方案,率先在三个试点省份之间推动了试点工作,并且根据相关消息,陕西以及贵州省日前也一直在开会讨论开展推动煤炭矿业权审批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事宜。

  此次,国土资源部选择了在黑龙江、陕西、贵州三省开展将本应属于国土资源部审批登记的煤炭矿业权下放到各省相关部门,主要考虑到这三个省份都是我国主要的产煤省份,其中陕西省的煤炭产量近年来都是居于我国的前几位,而贵州省更是我国南方重要的产煤省份。在这些省份开展试点工作的效果会更加的明显和具有代表性,同时这些省份的煤炭产量与山西省以及内蒙古地区这样的产煤大省相比较而言,产量上还有一定的差距,因而在改革试点过程中对于煤炭产业的影响也有限,不会波及到我国的煤炭行业供需稳定。

  中投顾问研究总监张砚霖指出,煤炭矿业权的审批权下放将会减少煤炭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可以快速的推动煤炭产业的发展。同时,审批权的下放也有利于各产煤省份灵活的调整煤炭产业规模,合理的规划煤炭产业布局和发展,对于即将进行大规模开发的西部煤炭资源丰富省份具有指导意义。最后,审批权的下放对于我国煤炭行业整合以及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推进也具有积极意义。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煤炭工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指出,煤炭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并不是说国土资源部完全就将煤炭行业的发展交由地方来决定了,在完成改革之后,国土资源部的职能将得到转变,主要将会从宏观层面对煤炭行业进行调控,通过对各省投放计划的管理来规范煤炭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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